为推动ICH指导原则在中国的转化实施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翻译ICH指导原则《E8:临床研究的一般考虑》及《Q3C(R7)杂质: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》,现对中文翻译稿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,请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联系人电子邮箱:gkzhqyj@cde.org.cn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19年1月8日
附件1:E8:临床研究的一般考虑(中文翻译公开征求意见稿)
附件2:E8英文原文
附件3:Q3C(R7)杂质:残留溶剂指导原则(中文翻译公开征求意见稿)
附件4:Q3C(R7)英文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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