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8月26日,《药品管理法》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。为建立科学、严格的药品监督管理制度,确保《药品管理法》有效贯彻执行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于2019年9月30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根据各方意见建议,国家药监局组织对三部规章进一步修改完善后,再次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19年11月14日前反馈,公众可以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2019年10月15日
相关稿件:
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《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《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