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6日中心发布了《关于提交药品注册检查检验用申报资料光盘的通知》,要求注册申请人可在申报资料正式受理后10日内,邮寄一份光盘资料至药审中心用于现场检查、检验。
由于光盘资料可满足现场检查、检验的需要,为了更好地服务注册申请人,现将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套数由原三套(一套原件两套复印件)调整为两套(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)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19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