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)有关药品注册核查的规定,明确药品注册核查实施的原则、程序、时限和要求,核查中心起草了《药品注册核查实施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。征求意见时限为2020年5月22日至6月7日。
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发至以下联系邮箱,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修订意见”。
联系人:王元
联系方式:pai@cfdi.org.cn
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
2020年5月22日
附件1: | 药品注册核查实施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 |
附件2-1: | 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(药理毒理学研究)(征求意见稿) |
附件2-2: | 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(生物等效性试验和药物Ⅰ期临床试验)(征求意见稿) |
附件2-3: | 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(药物II、III期临床试验)(征求意见稿) |
附件2-4: | 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(药学研制和生产现场)(征求意见稿) |
附件3: | 《药品注册核查实施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 |
附件4: | 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 |
附件5: | 意见反馈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