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指导申办方规范准备和递交临床试验数据及相关资料,我中心经过广泛调研和讨论,组织起草了《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反馈我们。征求意见的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。
您的反馈意见请发送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:
联系人:衡明莉、曾新
联系方式:hengml@cde.org.cn,zengxin@cde.org.cn
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0年5月6日
附件1: |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 |
附件2: |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 |
附件3: | Guideline on the Submission of Clinical Trial Data(Draft for public review) |